2007年9月28日 星期五

瑞芳

荷蘭人占領台灣的時期,就一直想要找到台灣金礦的脈源。直到 1890 年間才開始發現較大規模的因在河中發現金沙。直到 1894 年發現金瓜石礦脈的第二年,台灣已由日本占有。此後陸續發現的金礦,採金人絡繹不絕。當時,有一商家鋪號名為「瑞芳」,由陳登、賴世二人所開,而其店內提供物品,可說是南北雜貨俱備,而便成為前往山區採金與往返噶瑪蘭(現今宜蘭)中途補給及休息所。由於往來者眾多,都不約而同或是口頭相約,都說「去瑞芳」,或「從瑞芳回來」聚集同行。
於是瑞芳成為本地的地名。

沒有留言: